来源:【三峡晚报】
本报讯(记者付虹丽 通讯员冯巍)4月17日,《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关于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此方案面世的背后,是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最后制定出解决问题对策的担当表现。
“我们社区一年就买几百块钱的纸,即使这样,计划备案、合同备案、合同公示等样样要做到位,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要是能简化流程就好了。”马家店街道拽车社区干部小陈满怀期盼。在马家店街道,某个社区采购某个项目该不该备案、该不该公示,采购程序怎么走等等疑惑,很长时间以来没有统一的说法。给许多非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工作带来诸多困扰。
因为前期对村和社区等非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多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要求这些单位使用马家店街道办事处的账号登录相关系统进行备案、公示等,导致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呈几何倍数增长,出现问题的几率也大大增加。
“制定方案是基于实际问题作出的考量。”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介绍, 2022年枝江市财政局对马家店政府采购管理检查指出诸多问题。“检查发现问题51项、问题描述铺满13页纸,其中涉及到社区采购的问题40项,约占问题总数的80%”。
面对出现的问题,该所决心从制度层面着手,拿出符合街道实际情况的采购监管措施,更好的服务基层采购工作。
经过认真研究《采购法》,以及宜昌市、枝江市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文件,该所形成《马家店街道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的实施方案》的草稿,明确了社区、村集体等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管理的主体,并结合实际提出这些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的具体操作办法。
连日来,为了使该方案更加严谨,该所安排人员带着纸质材料,多次拜访该市、主管部门的采购行家,仔细请教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请示了街道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制定方案的初衷及实际存在的问题。在补充完善阶段,根据各级领导要求,该所将方案提请街道相关会议进行集中讨论。
讨论会上,马家店街道党工委书记谭俊指出,“方案中采购类别的划分比较粗糙,应该严格参照市局文件,方便后续解释。”“工程建设类中提到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不全面,应再认真研读市里文件规定,作出修改完善。”马家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郭进说。会后,该所认真记录了关于方案的各种修改意见,并迅速对方案进行了完善,直至送请得到各级部门负责人的认可。
方案出台后,马家店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更加顺畅,非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压力也得到缓解,此举真正打通了乡镇政府采购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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