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国内一些地下“代孕黑市”仍然猖獗,咨询量、订单量大增,代孕费、供卵费水涨船高,医疗、法律和伦理等诸多风险已有目共睹。
猖獗“黑市”70余万“无忧抱子”
“正规医院操作,筛选优质健康胚胎,供卵、代孕一条龙服务,男孩、女孩自由选择,双胞胎也可以!”这是记者在网络上输入“供卵代孕”,得到的海量信息中的一条。
业内人士介绍,代孕分为三种:一是精子、卵子由需求方提供,体外受精后进行胚胎移植,借用代孕妈妈的子宫孕育;二是仅精子来自需求方,卵子由供卵者提供,由代孕妈妈孕育;三是仅卵子由需求方提供,用第三方的精子进行异质人工授精后,由代孕妈妈孕育。
记者随机找到其中一家名为“添宝儿医疗”的机构,简单咨询后客服小傅提供了一份相关的价格表,仅供卵或者供精并提供移植手术的费用为11万元,仅代孕的费用为35万,而涵盖供卵、移植、代孕、亲子鉴定“一条龙”服务,承诺两年抱到宝宝的“零风险”套餐是73.8万元。据她介绍,因为受疫情影响,以往出国代孕不方便了,现在基本都在国内做,一样安全可靠。
而在天眼查上关于“添宝儿医疗”的信息显示,“添宝儿医疗”所属企业为武汉添宝儿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健康咨询(不含诊疗)、医疗系统软件开发、医疗信息咨询、医疗设备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供卵、移植等属于诊疗手术,并未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与其相关的竞品信息显示有36家企业,这些企业所属地包含广东、北京、云南、四川等,简介中大都有“试管婴儿咨询服务”关键词,但却几乎没有诊疗手术资质。记者联系其中一家成都的所谓“健康咨询”公司,该公司表面上是给不孕不育患者提供健康咨询和海外就医途径,实际上也会做代孕中介,一名工作人员说,“来做代孕的人还是不少。”该公司官方微博上还公然提及“感谢代孕妈妈”等内容。
多次试管婴儿失败后,成都一对40多岁的夫妻铤而走险想到了找人代孕这条路。“我老公说,不生孩子就离婚,想到这么多年的夫妻感情,实在没办法,只能到处试。”42岁的秦帆(化名)无奈地说。
秦帆说,他们找了一家广州的代孕中介,要价90万去泰国代孕,目前正在凑钱,钱凑齐了就准备去试试。记者调查发现,大龄失独家庭、因病失去自主孕产能力的人群成为新的代孕核心群体,提供代孕服务的中介机构也根据需求提供多种“套餐”服务,明码标价。
“借腹生子”并不美好
三大风险暗藏危机
近年来,我国不孕不育夫妇逐年增加,中南大学生殖与干细胞工程研究所肖红梅教授提到,近年来,受环境污染、过早婚前性行为、性传播疾病感染、人流药流次数增加、工作压力大、生育年龄延迟等因素影响,不孕不育发病率呈现一定上升趋势。据中国人口协会、国家卫健委于2018年发布的数据,中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从20年前的2.5%至3%攀升到12%至15%左右,患者总数达5000万。代孕成为不孕不育者“病急乱投医”的一条路径。
我国明令禁止开展代孕服务,但仍有人铤而走险,诸多风险已有目共睹。
一是医疗风险。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生殖内分泌科主任朱依敏介绍,例如正规医院的取卵手术对环境要求高,必须无菌、恒温,而大部分地下代孕往往寻找非正规诊所取卵,由于缺乏监督,存在消毒不彻底、器械重复使用、操作不规范等风险,若出现过度刺激或者感染,供卵者会有生命危险;代孕母亲在妊娠和生产过程中也有可能遇到生命危险;再比如孩子的风险,一旦出生的孩子有身体缺陷或者疾病,后续治疗跟进该如何处理。
二是法律风险。花了70多万元找人代孕生下的孩子,体检时查出听力弱,夫妻俩把代孕机构告上法院,要求全额退款,而代孕机构却反诉要求支付尾款18万多元;男子找代孕,等了好几年没见到孩子,钱也拿不回,只得起诉代孕机构还钱;女子为富豪代孕收1100万元被判退还。近年来因为代孕引发的法律案件时常见诸报端,如代孕合同而产生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代孕引发的抚养权争议、继承权争议以及监护权争议等。
江苏乐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蔡萍解释,代孕合同的交易标的是出生婴儿,婴儿不能作为交易商品,所以本身代孕合同就是非法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同时代孕也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的规定,所以代孕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论是求孕方、代孕方甚至代孕机构,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即使签订了代孕协议,当事人期望获得的合同权益都不受法律保护。”蔡萍说。
三是伦理风险。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认为,代孕会对传统的道德观和人伦观构成挑战,代孕妈妈和代孕子女的尊严会受到践踏,女子成了“生育机器”。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小露提出,从伦理性来说,被曝出的绝大部分是有偿代孕,也就是女性的子宫和生出来的孩子都被商品化,如果孩子有先天缺陷、残疾很有可能被遗弃,甚至被代孕机构当作“失败品、残次品”另行安排,甚至所谓的“客户”他不想要了,直接要求弃养、退货。这一些都极大的挑战了社会法律、道德和伦理底线。
法理难容辅助生殖技术需加强立法监管
近年来,国家卫生部门查处了多起涉嫌从事代孕违法违规活动的案件,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查处的案件还仅仅是“代孕黑市”的“冰山一角”。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也同时提到:“对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袁小露表示,依据目前条文,只能对正规的医生和医疗机构进行管理,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代孕黑市”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
受访专家表示,相关部门既要从法律监管程序上,区分对待非法代孕行为和生育障碍患者渴望拥有下一代的心愿,又要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加快立法规范,依法合规发展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在内的辅助生殖技术的同时,推动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提高立法层级,加大对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袁小露建议,要明确监管、打击的部门主体责任,只有卫生、市场监督、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舆论监督等形成联动,打击“代孕黑市”,才能促进生殖辅助医疗市场健康发展。
湖南省人民医院妇产三科主任陈春燕表示,在我国捐卵代孕行为不宜商业化,目前法律制度和社会伦理对捐卵代孕形成的亲子关系的认定以及附属产生的父母子女继承、抚养、赡养等关系对应的权利义务等事宜还没有立法。
对于失独家庭、缺乏生育能力的特定人群,朱依敏表示应正视他们的需求,在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前提条件下,可适度放开志愿赠卵,由具备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与代孕相比,在正规机构取卵面临各类风险相对较小,但需要对捐赠志愿者有充分的法律保护和健康保障,同时参照器官捐献严格监管,杜绝商业交易苗头出现。”(记者 黄筱 帅才 董小红)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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