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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次简称“国任保险”或“乙方”)于2018年12月25日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06457R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3层
法定代表人:徐兴建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31日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任保险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旗下的控股公司,一直关注国计民生,积极参与国内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了险企的保险保障作用。
与公司关联关系:深投控持有公司12.74%的股份,深投控持有国任保险41%的股权,国任保险为公司关联方。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合作原则
1、双方互为对方的重要集团大客户,彼此为对方提供集团大客户应享有的优质、优先的服务,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享受对方的优惠待遇。双方在所从事的领域尽可能寻找合作的契机,以借助对方的客户关系和资源扩大市场份额。
2、本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
3、双方将在本协议的指导下,创造一切便利条件,在双方及双方关联公司之间进行多层次的业务合作。
(二)业务合作内容
1、传统保险业务推介。
(1)甲方自有资产及员工保险保障
甲方的自有资产、相关责任及高管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员工意外伤害、短期健康类、机动车辆等保险产品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由乙方提供保险服务。
乙方应设立专门的服务小组,提供合理的承保方案和优质的服务。
(2)甲乙共同合作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开发风险管理产品及解决方案对客户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处理,以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和减少灾害事故损失,通过防灾防损服务,为客户提供专属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乙方在给客户提供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甲方的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
双方各自发挥在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方面优势,共同为智慧城市建设、城市风险管理提供专业服务。
2、市场拓展、客户服务资源共享。
(1)合作提供综合风险管理服务、联手拓展市场空间
甲、乙双方有着各自优秀的风险管理产品及相应资源,基于为客户提供综合风险管理服务理念和业务协同拓展的思路,双方可紧密协作,联手拓展市场机会。
甲、乙双方为加强协同,共同服务客户,可持续探索优化合作模式,乙方的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职场在安防设备采购方面优先考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
(2)客户资源与项目管理的异地延伸服务
乙方分支机构遍布全国22个省市及下属200余个区县,乙方愿意以自身的营业网点为甲方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管理、客户资源维护等工作提供延伸服务或者代理服务的便利。
3、资金联动资源共享。
(1)联动运用保险资金
针对甲方重点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乙方积极为甲方项目的资金融通提供支持。
(2)通过保单引入低成本资金
乙方通过保证保险增信引入一定规模资金,与甲方“保投联动”,为优质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4、乙方投资项目总包服务。
(1)乙方自有安防工程建设的总包服务
乙方自有物业的安防工程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甲方合作。
(2)乙方投资安防工程建设的总包推介
乙方参与投资开发的风险管理项目中,乙方应向其他投资人推荐甲方作为安防工程和设备的供应商。甲方应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工程承包商的竞争性谈判、投标及其他相关工作。
5、乙方互联网项目总包服务
(1)乙方自有业务的互联网项目总包服务
乙方自有业务的互联网相关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示例品牌建设、媒体流量采买、PR公关、网站/APP产品设计研发,SEO优化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甲方及甲方控股企业合作。
(2)乙方参与投资项目及企业的互联网项目的总包推荐
乙方参与投资开发的风险管理项目中,涉及互联网相关项目,乙方应向其他投资人推荐甲方及甲方控股企业作为互联网供应商。甲方及甲方控股企业应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参与相关互联网项目的服务工作。
(三)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六年。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需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变更或终止,未达成变更或终止书面协议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加强彼此业务协同,促进合作与共荣, 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本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共同协商后另行签署。因此,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协议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其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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