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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府办正式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多部门联动,破难攻坚,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让广大群众在改造中有更多获得感。

01 到2022年

全市改造面积达300万平方米以上

根据《实施意见》,此次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针对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住宅小区,重点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房改房小区及公房小区,不包括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纳入近三年规划拆迁改造的小区。

“我们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小区按未来社区建设模式改造,鼓励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全拆重建或插花式改修建,不留下安全后遗症。”5月25日,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月中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说。

台州老旧小区改造要实现“六个有”改造目标,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社区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达到“四提升”改造效果,即提升居民对改造工作“认可度”,提升对家园建设“参与度”,提升邻里之间“亲切度”,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有关目标,到2022年,台州市将完成实施城镇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计划,改造小区100个以上,改造面积达300万平方米以上,每个县(市、区)都要打造1个以上高标准改造样板。同时,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建立动态调整项目库,形成今后每年项目储备的滚动接续机制,持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02 加强统筹协调

确保改造高效稳妥推进

据了解,为保障此项工作高效稳妥推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并由相关市领导担任组长。下阶段,各县(市、区)、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也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力量和资源,落实专班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改造工作慢不得,也等不起。”施月中表示。接下来,有关部门将积极探索利用空地、边角地、闲置地、存量建设用地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土地等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在不影响规划情况下,用于停车、公共配套用房等建设配套,或增建社区商业设施等途径融资用于改造;支持对既有服务用房实施改(扩)建,结合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用房;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鼓励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公有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用于养老托幼、医疗卫生、助餐等配套服务。

针对眼下同一个小区一定时期内存在多个项目交叉、反复改造等问题,将通过建立“旧改办”统筹建设计划、统支改造资金和联席会议统管重要事项的“三统一”机制解决,并探索“最多改一次”。

换句话说,今后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范围内的水、电、气、路、通信、有线电视、安防、邮政、快递、停车位、海绵城市设施等基础类改造,做到“一次性”改到位,若干年内不再反复改造;并明确“最多改一次”实现机制,建立改后联合执法管理和“旧改办”统一审查把关制度;鼓励将提升卫生防疫能力建设纳入改造内容。

(原标题:《官宣丨台州3年要改造100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原作者:叶晨阳。编辑: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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