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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只需100-500本金,刷流水拿返现,十分钟见收益,随结随走”、“兼职刷单,动动手指,月入过万不是梦”……这样的广告在互联网上并不少见,“高佣金”、“高回报”的背后不仅隐藏着诈骗陷阱,还有可能直接触及法律高压线令人身陷囹圄。

9月14日,苏州警方召开发布会,以案说法,揭秘“刷单”背后的黑灰产业链。

案情回放

案例一:

一起普通“兼职刷单”诈骗

牵出幕后“收赃”犯罪团伙

2021年5月底,园区公安分局娄葑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徐女士报警,称参与网络刷单、损失近4.7万元。徐女士表示,陷入诈骗陷阱,都是一个陌生电话惹的祸。

原来,5月29日,徐女士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声称正在招聘“刷单”兼职,徐女士正巧想赚些零花钱,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添加对方为QQ好友,在对方指导下开始尝试刷单。起初徐女士也担心转了账对方会跑路,但在“官方平台”“正规网购”“专业售后”等话术忽悠下,第一单就转账了18988元。第二单价值更高,转账金额49979元。徐女士打了退堂鼓,申请全额退款,对方当即退回了18988元。这下,徐女士疑心全消,按照对方要求刷了第二单。但这一次,徐女士仅仅争取到3000元退款,就再也无法联系上对方。徐女士意识到被骗,慌忙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娄葑派出所立即协同相关警种部门开展侦查工作,从涉案资金流向入手,排摸出了接收徐女士转账的多个银行账户及其持有人,锁定了位于福建的方某、周某、谢某等七名嫌疑人。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方某等人的银行账户流水十分频繁、明显过于活跃,极有可能是专门为诈骗犯罪团伙“收赃”。经粗略估计,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了125万! 园区警方紧锣密鼓深入侦查,于6月中旬前往福建组织抓捕行动。方某等七人有四处窝点,民警兵分多路同时收网,一举将犯罪团伙拿下。在审查中,方某等人的神秘“上家”岳某浮出水面,民警成功在其住所将其抓获。至此,该犯罪团伙成员全部归案,8名嫌疑人一并被押解回苏。

经审查,岳某勾结境外犯罪团伙,专门负责把诈骗等违法犯罪所得的“黑钱”分流至多个账户转手套现,再以虚拟货币跨境兑换的方式转回境外犯罪团伙,从中赚取佣金。岳某不想自身暴露,便拉拢“茶友”下水,朋友之间再互相介绍,最终拉起了方某、周某、谢某等七人组成的小团伙。岳某深居幕后,把收到的“赃款”分转至七人账户,再安排七人分头从柜面或ATM机取现,交还给他来兑换虚拟货币,所得“佣金”由岳某依据所谓的“贡献程度”进行二次分配。岳某等人深知所收钱款涉嫌违法犯罪,但在利益面前却不收手,最终沦落成为违法犯罪帮凶。目前,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岳某已被依法逮捕,方某等另七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例二:

打工刷好评不过瘾干脆自己当老板?

苏州首例“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宣判

网红产品的热销,既需要超高人气,也需要好评如潮。不法分子将此视为赚钱的“好机会”,有的通过“兼职刷单”伪造销量甚至直接以此名头行骗,有的则盯着刷好评“大捞一把”。姑苏警方就侦破了苏州首例“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打掉了一个“刷好评”的犯罪团伙。 姑苏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一家公司在多个微信群内打出了“有偿删帖服务”的广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经进一步工作,一个以郁某、迮某、陈某为主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通过对几名嫌疑人之间信息往来的梳理,“刷好评”的犯罪脉络也逐渐清晰。民警发现,郁某、迮某分别在苏州、杭州注册了空壳网络科技公司并担任法人,声称承接“SEO优化服务”,即网络灌水刷好评进行正面推广,实则暗中收集负面评论并有偿删除。姑苏警方先后奔赴杭州、宁波等地将嫌疑人郁某、迮某、陈某抓获,并同时查扣封存涉案手机7部、电脑4台、合同11份。被抓获时,嫌疑人郁某仍在微信中和朋友吹嘘“靠刷好评大发横财”、“生活花天酒地”,不想等待他的是恢恢法网。 姑苏警方迅速恢复了嫌疑人删除的聊天记录与电脑数据,在如山铁证面前,郁某、迮某、陈某最终认罪伏法。经审查,郁某、迮某是表亲关系,原本就是“网络水军”,也就是俗称的“五毛党”,刷一条好评、发一条帖子,赚钱又慢又辛苦,二人渐渐萌生出“自立门户”的想法,先后成立了各自的网络公司,并拉上朋友陈某一起入伙。迮某公司下设了一个网站,专门收集并发布金融投资等企业的负面评论。被“点名”的企业难免紧张,主动联系网站想问个明白。沟通过程中,迮某会抛出“有偿删帖、正面刷评”的话题,对方一旦接受,迮某会立刻通知郁某。郁某顺理成章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与企业签署“SEO优化服务协议”,随后将具体工作交给陈某。陈某按照协议约定,使用技术手段删除或屏蔽负面评论,并雇佣“水军”撰写帖文“刷好评”。这样的“SEO优化服务协议”包年付费,根据协议内容价格在10万元至30余万元不等。截至被抓获,郁某、迮某、陈某已借此手段非法获利达65万余元。 今年,苏州市中级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郁某、迮某、陈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郁某、迮某名下科技公司也作出了罚金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判决。

手段揭秘

不论是刷单还是刷评论,嫌疑人都以虚拟网络世界为掩护,受害人则往往警惕心理不强或侥幸心理作祟,在缺乏相应辨别能力的情况下,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目标。 警方通过办案经验分析出,刷单诈骗中,骗子为了博取受害人信任,通常在线上展示各种虚假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文件等,来营造合法经营的假象,加之极具诱惑性的招聘广告、“客服”话术周旋等,一步步诱骗求职者进入骗局。 综合相关警情案件,民警发现,“刷单”诈骗主要有两种套路:一种是诈骗分子利用一到两个较小额的刷单任务,赢得受害人的信任,随后,逐渐加大刷单金额及数量,利用“卡单”、“系统故障”或者“刷满3单之后结算”等理由,来诱使受害人继续转账、循环反复;另一种是受害人被要求安装“刷单”软件,该软件实为经过伪装的病毒程序,暗中获取受害人银行账户信息、拦截验证码短信,将受害人名下存款悄悄转走。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刷单”已经从最初的电子商务平台虚假交易延伸出更多涵义。比如,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刷好评”,通过刻意人为组织“网络水军”控制评论导向,甚至颠倒是非黑白、左右网友消费意向。类似的还有“刷榜”,即通过非常规技术手段,使APP的下载量在短时间内激增,从而提高在应用商店内的榜单排名。但不论哪种“刷单”,其背后都是违法犯罪的深渊。

警方提醒

组织网络“刷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通过网络刷单发布虚假广告,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对竞争对手进行反向网络刷单,给其造成严重损失,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通过网络刷单的方式虚增推广量,骗取推广费用,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明知他人通过网络刷单的方式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帮助,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系统漏洞或错误,自买自卖进行网络刷单,用以套取平台钱款,可能构成盗窃罪。 总而言之,当收到兼职刷单的信息时,无论真假都不要参与——真刷单涉嫌违法、假刷单就是诈骗、组织刷单直接触及法律高压线。一旦陷入其中,要么就成为诈骗分子的猎物,要么成为违法犯罪链条上的一环,蒙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严重影响甚至是危害。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刷单”背后是陷阱,兼职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求职,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相关情况,切勿轻信网络求职、私信推送和营销广告,不抱侥幸心理、不贪蝇头小利,看到“高收入”、“低风险”、“轻松赚钱”等字眼务必要提高警惕。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市民朋友们注意要保护信息安全,陌生好友谨慎添加、转账交易提前核实,并做到陌生链接不点击、来源不明二维码不扫描、可疑APP不下载不安装、删除聊天转账记录等要求不理会。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保存相关证据并报警求助。 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要严守法律法规,做到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任何走捷径的生财之道背后必定会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珺璐 胡兰兰 通讯员 周玖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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